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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1-16 16:37:38  |  阅读人次: 人次  
往地址:县内权力网运行单位               签批:沈连国
 
等级: 部门号: 滨海县机号:
关于2012年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工作考核的通知
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县2012年度部门职能工作和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滨办发[2012]104号])及《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0〕52号)的要求,近期将对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单位上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县38家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一)经审核过的行政权力事项上网情况;
(二)规范办理情况;
(三)内网运行情况;
(四)行政权力网上电子监察(行政监察、法制监察)情况。
三、考核方式
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统一量化考核。采取听汇报、察看工作成果等方式对组织管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具体见考核细则。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准备,考核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县政务公开办:84108930;联系人:韩文浩
             附件:滨海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细则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滨海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得分情况
行政权力事项上网情    况(20分) 1 行政权力全部上网办理 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民主评议、接收举报等方式发现行政权力未上网办理,每发现一例扣1分,直至扣完。  
规范办理情    况(50分) 2 规章制度 明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构,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工作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5分。  
3 按规范要求上网办理 网上办理事项未经同意事后补录,发现一次扣1分;未经法制办同意擅自变更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  
4 效能投诉 发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20分。  
监察系统 使用情况  (30分) 5 按照法制办的要求,申请行政权力变更 因法律、法规、规章等原因的调整,涉及行政权力变更的,未及时调整变更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6 网上运行效能 各单位明确专门人员进行二级监察、监管本部门权力网使用情况,及时承办监察局交办权力投诉事项,未及时按期回复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考核人:                          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