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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集中开展民主评议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活动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11-29 16:05:32  |  阅读人次: 人次  
根据国务院、省、市纠风办相关工作部署,近期,滨海县纪委纠风室工作人员由委分管常委带队深入全县各镇(区)组织对学校、医院、银行、通信、供电等10家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为确保评议结果公正、准确,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及社会公论,滨海县纪委扎实推进规范民主评议工作流程,做到了“三个确保”。一是扩大参与,确保公众性。明确规定各镇(区)参加评议对象不得少于100人,县级评议对象不少于150人,必须包括基层农民(城市居民)、企业从业人员、村(社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各个阶层的代表,其中基层农民(城市居民)、企业从业人员代表占比不得少于50%。二是明确内容,确保科学性。针对公共服务行业实际,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将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划分为依法办事情况、规范收费情况、办事公开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清正廉洁情况等五个方面,分别设置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等四个标准化评价选项,既方便参加评议对象准确、迅速填写,也便于量化汇总考核。在设置标准化选项的同时,调查问卷上另设“意见建议”栏,供参加评议对象书面反映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亮点或突出问题,拓展了调查问卷信息量,提升了民主评议的准确性、全面性。三是规范操作,确保公正性。为有效排除干扰,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滨海县纪委加强细节管理,规范操作,强化监控。所有调查问卷由县纪委统一印制,评议活动现场发放,当场收回,由县纪委相关科室扎口统计、汇总。带队委领导在评议活动现场作动员报告,明确评议工作纪律,要求各参加评议对象独立填写问卷,填写问卷过程中,不得相互讨论,不得干预他人,确保调查问卷客观反映评议对象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