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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小课 | 停止党籍和开除党籍是一回事儿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19-05-27 15:51:20  |  阅读人次: 人次  

一听到“某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纪委监委又在“打虎拍蝇”了!这时候,如果同时看到这样一条消息“关于对某某同志给予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有些朋友恐怕就要犯迷糊了:停止党籍和开除党籍,看起来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但它俩真是一回事儿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什么是党籍说起。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一个同志被批准入了党,就有了党籍,也就是说,经上级党委批准后,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他就取得了党籍。

  党籍不同于党龄。党龄表示的是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以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那一天算起。党员的党籍问题则关系到一个人的政治生命。惟其重要,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等材料是干部人事档案必然会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的档案材料。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组织的大门不是随随便便就进的。入了党,就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籍管理就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时说得一清二楚:“严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基本内容。”

  严格党籍管理,什么时候会轮到“停止党籍”这位“关键先生”出场呢?《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列出了2种情形: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和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时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对失联党员的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有不少党员就因超期限“失联”被停止党籍。例如,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左家营村党支部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查找,仍无法与该支部所属党员刘伟取得联系,且其失联时间已经超过6个月,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停止刘伟同志党籍的决定。

  那么,停止党籍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同开除党籍有啥区别?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给出了“权威答案”:“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党纪处分。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由此可见,停止党籍与开除党籍看似接近,但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儿。

  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与停止党籍不同,开除党籍是五种党纪处分之一,而且是党组织对党员最严厉的处罚,针对的是严重违犯党纪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具体情形,并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有不少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开除其党籍的那一刻嚎啕痛哭,可见这一“最高处分”的威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