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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来源:海晏风清网  |  发布时间:2022-03-17 18:09:26  |  阅读人次: 人次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出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为坚决守护好、巩固好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滨海县纪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坚决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实从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增强阵地意识,落实“四早”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形成全县“一盘棋”抓防控的强大合力。

  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担当作为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切实发挥主心骨作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严格做到“五个不得”:不得违反请销假、值班值守等制度,非必要不离盐,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区;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布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传播、泄漏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不得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违规组织或者参与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漠视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不得挥霍浪费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特别是在防疫物资采购、发放、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

  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纪律保障作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紧扣省、市和县委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紧盯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执行、防控纪律遵守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做到“五个严查”:严查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打折扣,应急指挥体系不畅通,制定防控措施不切合实际等问题;严查对门店、商铺、超市、客运班车等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不力,戴口罩、查验行程码、一米线等措施不到位问题;严查学校、医院、敬老院等重点场所和外省外市来滨返滨人员“3+11”健康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严查表格留痕过度,额外要求基层上报不必要数据、材料问题;严查党员干部“五个不得”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对违反纪律要求,履职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