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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四个落实”促信访维稳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2-01 10:03:57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海县纪委、监察局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紧紧抓住“摸清家底,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着力抓好“四个落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排查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区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掌握现有信访积案存量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接访情况和县纪委信访室接访反馈信息,由各镇区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带头“亲征”,深入矛盾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村组巡访问访,进一步摸清家底,对全县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做到“颗粒归仓”。
      二是化解责任落实。对全县排查出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分类,凡信访人提出的诉求需要各镇区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协调解决的,由县纪委与涉及的各镇区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签订化解责任书;凡涉及的问题需各镇区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调查处理的,由县纪委副书记与各镇区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书记签订化解责任书,落实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
      三是包保责任落实。对群众反映诉求过高,要求解决的问题无政策法律法规支撑的信访积案,由县纪委、涉及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共同包保,做到“三个到位”,即法律政策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法办事到位。
      四是督查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督查组,对涉及信访问题乡镇、单位包保化解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了解包保干部的到位情况,包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信访问题的化解进度,确保包保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