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来滨投资客商子女要求照顾入学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积极鼓励客商来我县投资兴业,根据《滨海县发放“在滨投资客商身份绿卡”和“在滨投资客商商务车通行证”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上级教育部门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6年客商子女就读小学、初中照顾入学的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照顾对象。凡在我县实际投资3000万元以上(以县考核办确定的考核数据为准)或上一年度纳税200万元以上或2016年上半年(截止2016年6月30日)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客商子女,以及获得在滨投资“绿卡”的客商子女。
二、办理程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客商子女要求照顾入学的,须提供相关手续材料(详见第四条),要求就读初中、小学的于
三、享受照顾。公示后,凡符合条件的客商子女在我县入学就读,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四、相关手续材料要求。
1. 客商身份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代表子女申请照顾,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
2.引资单位(含引资额)证明材料。该证明除加盖公章外,需引资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方能有效。
3.工商、税务证明材料。县工商局出具的法人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年在我县纳税200万元以上或2016年上半年(截止
4.要求照顾入学的客商子女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申请报告。含小学生毕业登记号、就读意向、联系电话等。
五、其他
1.企业若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三年内该公司所有人员子女不再享受入学照顾待遇。
2.凡符合照顾条件的客商子女,一律服从组织安排,到有关公办学校就读。
滨海县优化办
滨海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