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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4-19 09:12:20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纪发[2014]8号
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港经济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细致、不扎实、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制度执行弱化、政策落实“夹生饭”现象,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上级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现就检查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中央和省市县出台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深入查找惠农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保证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督查项目
此次专项督查活动不仅要对2013年以来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而且要对去年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一)农办: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村级“三资”管理;3、村级会计电算化;4、农业保险。
(二)农委:1、能繁母猪补贴;2、农资综合补贴;3、良种补贴;4、农机具购置补贴;5、粮食直补。
(三)民政:1、农村低保;2、孤儿补助;3、村组涉农公示。
(四)财政:“一折通”、“一卡通”发放。
(五)残联:重残补助 。
(六)海洋渔业:渔业成品油补贴。
三、督查内容
(一)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有无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抵扣、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变相收费等问题。
(二)资金发放方式。财政预算安排的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是否存在问题。
(三)宣传公示。是否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进行公示。村级“三资”管理是否做到应公开及时公开。
(四)会计电算化。村级“三资”管理是否全部实行电算化。
四、督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活动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计划从2014年4月份开始至6月份结束,用三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份)。各镇区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县纪委纠风室报告自查结果。联系人:闵思维,联系电话:84108930,电子邮箱:bhxjfb@sina.com。
(二)督促检查(5月上旬至5月中旬)。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农办、农委、财政、民政、残联、海洋渔业等部门对镇区及村相应的惠农政策到位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以及发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每个镇区随机抽查两个村,被抽查村的低保户、五保户、低收入农户、10亩以上种粮大户“户户到”,村组永久性公示牌“组组查”。
(三)总结整改(5月下旬至6月下旬)。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区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各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做好建章立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促进各项惠农政策规范运作、安全高效。各镇区于6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纪委纠风室。
五、工作要求
惠农政策涉及面广、程序性强、工作量大,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镇区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项督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并按照时间要求,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督查任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查处,切实推动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海县监察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