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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争议露端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22-06-15 10:24:51  |  阅读人次: 人次  

  “新区建设的东风为富民村带来了致富机遇,也出现了种种诱惑和廉洁风险。”今年4月,浙江省慈溪市纪委监委以视频直播方式开展村干部集体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对庵东镇富民村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通报剖析。

  此前,宁波市纪委监委驻宁波杭州湾新区(后并入宁波前湾新区)纪检监察组收到关于富民村党总支原书记屠炳来贪污征地款的举报。经初步核实,庵东镇纪委对屠炳来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宁波市监委指定管辖,由慈溪市监委对屠炳来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慈溪市监委逐笔核实屠炳来名下收到的征地款,发现一笔16万余元的征地款所涉地块实为村内道路。

  “这条路是我南北厂区间的水泥路,是我向村里买的,水泥也是我铺的,征地款当然要归我。”屠炳来向调查组解释领取这笔征地款的理由。

  由于当时被征用的这条水泥路已变身为新建的海川大道,实地测量显然已不可能。调查组找来当时经手征地工作的村干部逐一进行核实,发现了“权属争议”的端倪:“这块地的归属有争议,第五生产队、第六生产队和屠炳来都说是自己的。”“屠书记拿来了填好的征地费用清单,一共16万多元,我也没核对就上报了。”

  调查组在外查时发现,部分土地原始档案、文书材料、凭证存在伪造、遗失等情况,难以充分印证。为进一步确认这条水泥路的归属,调查组扩大谈话范围,向时任第五生产队、第六生产队队长,庵东镇相关负责人,杭州湾新区征地安置中心相关负责人逐一询问情况,慢慢还原出事情真相。

  原来,2017年12月,海川大道南沿工程在富民村征地300余亩,屠炳来经营的电子厂和光电公司的土地均在征地范围内。这条有争议的水泥路虽然横穿光电公司厂区,但实际是由村集体出资建造,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调查组继续核实富民村向屠炳来及其企业拨付的征地款,发现其名下电子厂另一笔征地款也颇为可疑,涉及7亩多土地43万余元征地款。屠炳来一开始捏造了“河滩地被征”的谎言,但又一次被证人证言戳破。

  屠炳来套取的征地款仅此两笔吗?调查组决定给征地清单彻底“脱水”,通过与村土地登记册的起底核对,发现有多处被征土地根本不存在。调查发现,屠炳来从伪造征地费用清单、签字审核到资金转账,居然环环过关;富民村从负责测量征地面积的村干部,负责审核把关的村出纳到村委会主任,也是层层失守。

  经调查核实,屠炳来先后10次单独或伙同其他村干部套取征地款高达127万余元。为此,富民村8名涉事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屠炳来等4人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屠炳来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