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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桂阳县探索“四分”模式防控廉政风险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1-05 09:33:49  |  阅读人次: 人次  

 

湖南省桂阳县探索四分模式防控廉政风险

2011年以来,湖南省桂阳县探索建立“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使全县党员干部知道“危险”、防范“风险”、不敢“冒险”,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分岗清权,排查风险。一是分岗清权。突出关键部位、环节及重点对象,对行政执法权、行政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逐项审核清理,列出权力清单,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全面查险。重点围绕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地毯式”查找单位、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点2613个。三是科学定级。根据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循着行政行为的传导过程,结合腐败生发诱因,将廉政风险细分为三个等次。目前全县已确定一级廉政风险点395个、二级廉政风险点952个、三级廉政风险点1266个。

二、分险设防,控制风险。一是突出重点设防。突出重点对象,建立落实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分化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风险;突出重点领域,将涉及民生领域的单位和部门列为了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重点;突出重点环节,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议事决策规定;突出重点岗位,以管人、管事、管财、审批、执法等岗位为重点,从工作流程上进行权力分配,防止权力向某个股(室)或个人过分集中。二是借力科技设防。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监督管理,建设完成了全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固化审批流程,实施网上监察督办;打造了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实施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以票管费”、“以票防腐”。三是形成合力设防。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形成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监控,实现社会群防。

三、分级预警,化解风险。一是收集预警信息。通过聘请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员、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开展监察等方式,布点建网,广泛收集预警信息。二是实施“三色”预警。发现有违纪、违规倾向的,评估为“黄色”预警等级,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评估为“橙色”预警等级,进行警示谈话;发现有情节较重违纪但不构成立案的,评估为“红色”预警等级,进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下达预警整改通知书13份,其中“黄色”预警5份、“橙色”预警6份,“红色”预警2份,有效遏制了苗头性、倾向性不廉行为的发生。三是及时预警处置。一级风险“亮红灯”,除责令整改外,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当面汇报相关情况,并建档备查。二级风险“设警线”,除责令纠正错误外,由单位主要领导对该岗位责任人和部门(股室)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级风险“敲警钟”,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股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岗位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警示教育等形式进行处置。

四、分层追责,处置风险。一是明确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同问责,层层落实防控责任。二是强化考核。将廉政风险防控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追责。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并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已责成6个单位整改,对4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惩防并举。对因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而导致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予以查处。目前,已立案查处15人。同时,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整改”,努力做到查办一案、防控一片。(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