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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学 每周一例】典型案例——违反组织纪律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发布时间:2022-12-26 11:58:15  |  阅读人次: 人次  
一、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原副巡视员冯宇甦违纪问题
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冯宇甦违反《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不上交护照、继续使用已报告遗失的护照等方式,未经组织批准先后12次出入国(边)境。2017年12月,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冯宇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开展了落实整改和问责工作,给予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保东(原干部处长)诫勉谈话,责成负责出国(境)和证照管理工作的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冯宇甦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弱化、纪律意识淡薄,2014年2月经批准提前退休后,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置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催交因私出国(境)证件于不顾,谎报遗失或不按时上交,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必须受到严肃处理。负责出国(境)和证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未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应予以严肃问责。
工作可以退休,党员身份永不退休。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什么变化,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这一传家法宝不能丢,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纪律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党员的身份意识更不能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坚持党性原则、提高党性修养,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瓜州县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爱斌违纪问题
2021年10月8日,瓜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瓜州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0月16日,陈爱斌在未按规定报告的情况下离县外出,10月17日返回单位。10月18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陈爱斌向县教育局报告自己于10月16日先后前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胡杨林的行程后,在学校进行居家健康监测,致使学校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30日,瓜州县纪委给予陈爱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一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无视工作纪律等问题。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复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大、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更快的行动、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