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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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07 10: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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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丰富实践,《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扩大了巡视对象和范围,体现巡视全覆盖要求。同时,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对巡视内容作出了新的概括。这是开展巡视监督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扎实推进全覆盖
巡视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本次《条例》的修订,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作了重新界定,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监督的全覆盖。
十八大以来的巡视实践证明,无论是党政机关、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在“四个着力”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群众反映较大的突出问题。解决党自身的问题,既要靠人民群众监督,也要靠党内自我监督。巡视全覆盖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于发现问题,表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对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全覆盖是决心,是努力的方向。要求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要坚定信念、攻坚克难,不折不扣落实《条例》,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创新任务安排,创新组织方式,创新巡视方法,确保实现巡视全覆盖。
【江苏】“一托三”推进全覆盖
中央确定了在本届任期内对285个巡视对象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省级巡视工作也要实现全覆盖,做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根据中央部署,省委确定了在一届任期内对省级334个巡视对象至少巡视一次的刚性目标。与中央巡视同步实现全覆盖,任务十分艰巨。省委决定,今年的第二轮巡视以“一托三”的形式,对21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对5家省属企业开展专项巡视。巡视实行“一托三”,每轮一个组巡视3家,9个组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这是巡视工作的又一次创新,既实现内部挖潜,加快巡视工作节奏,更有利于发现共性问题,破解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难题。
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四个着力”
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所在。中央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既是对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根本要求,也是开展巡视监督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条例》明确“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围绕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深化了“四个着力”内涵。
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既解决了以往巡视内容过于宽泛的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有利于立规在先、抓早抓小,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改革创新开展专项巡视
方式跟着任务变。为保障实现全覆盖,《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哪里有情况就巡视哪里,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直奔主题,冲着具体的人或事去,让人摸不着规律,在较短时间内把问题搞清楚,既切实加快巡视进度和节奏,又大大增强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