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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海晏风清网  |  发布时间:2022-04-29 18:30:17  |  阅读人次: 人次  

  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刘卫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收受香烟等问题

  2021年2月,刘卫国为帮助涉嫌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减轻处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并收受2条硬中华香烟和7000元现金。2022年3月,刘卫国被立案调查,违法所得被追缴。

  2.正红镇敬老院院长尹秀珍、旧河村书记、主任钱龙先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问题

  2016年至2021年期间,尹秀珍与钱龙先(负责敬老院日常事务管理)商量决定,以节假日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30000元。其中,尹秀珍违规领取补助4580元;钱龙先违规领取补助3780元。2022年4月,尹秀珍、钱龙先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正红镇敬老院账户。

  3.滨海港经济区东杨庄村原党总支书记韩庭春虚报征地补偿款列支招待费问题

  2016年,韩庭春以虚报征地拆迁人员的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15.7万元,其中2万余元被韩庭春违规用于该村发生的招待费。2021年12月,韩庭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必须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升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政治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扎实开展节前作风建设约谈提醒,严抓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纠正;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主动了解、及时制止,防患于未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重点,精准开展明察暗访。紧盯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节日腐败问题;紧盯饮酒未报备、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快从严从重处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