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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查办案件坚持“四个注重”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6-03 15:57:41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海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维护党纪政纪、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常抓不懈,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赖以生存的立根之本。在查办案件上坚持“惩防并举、教育为主”的工作思路,坚持四个注重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注重处理好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查办案件的重心放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坚持办案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保持办案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是注重处理好查办案件与化解矛盾的关系。把查办案件的重心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严厉惩治社会腐败,把惩治腐败作为促进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分清案件矛盾指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注重处理好查办案件与保护干部的关系。把查办案件的重心放在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上。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分析,惩前毖后。严格掌握政策,严格问题定性,搞好正确区分,把党员干部工作中的缺点、失误同以权谋私、搞腐败的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把单位一些不良倾向同违法乱纪严格区分开来,坚决防止和克服单纯办案思想,努力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注重处理好查办案件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把查办案件的重心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功能,从抓具体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和惩治部门和行业中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损民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