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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25 15:07:27  |  阅读人次: 人次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界牌镇安监站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经查,界牌镇安监站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为应付上级检查,未结合界牌镇实际情况,未经正常签批发文程序,原文照抄县消委会2017年8月2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消安〔2017〕29号)”的文件内容,且将通知日期修改成2018年8月2日,文号修改成“滨消安〔2018〕29号,编撰虚假的文号和日期,工作中应付了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被市纪委督导组检查发现,对我县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19年11月5日,由县纪委对界牌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武部长曾祥皓进行诫勉谈话;界牌镇纪委对界牌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高峰予以立案处理。
   2、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东坎街道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经查,东坎街道辖区内江苏苏盐大维机械有限公司和滨海业达铸件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焙烧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未通过配套设施进行有效处理,蜡型焊接产生的废气直接外排,原料存放场所不规范、随意堆放,氯化氨气味严重等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东坎街道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组织人员对上述两个企业进行了检查,但存在排查不仔细、不认真,对发现的部分问题交办之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跟进,导致安全环保隐患问题没有整改到位。2019年6月12日,江苏卫视电视曝光上述两家铸造企业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生态环境局一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沈孝祥应负直接责任,受到立案处理;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东坎街道等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以及约谈处理。
   上述两起问题反映少数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依然存在思想认识、职责履行、工作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反思自己的工作,增强做好监督检查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抓、抓具体,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不督促整改、或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必须保持监督过程全覆盖、无死角;对不落实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海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