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严守纪律规矩。近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的劲头,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举,扎实开展“正风肃纪360”系列作风建设活动,持之以恒、善始善终、涵养成风。但从省委巡视反馈滨海意见以及今年来查处的有关案件来看,形势不容乐观,节日期间反映较为集中的主要还是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问题。在公务接待方面,不得在节日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宴请招待,不得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不得有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和在任何场所酗酒。在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方面,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补贴,不得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明令禁止的津补贴,不得违规发放各种节日福利费、购物卡和实物等。在公务用车方面,不得公车私用,使用公务用车参与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得私停乱放公车,一律实行定点封存停放,明确专人集中管理;值班值勤车辆不得停放在消费娱乐场所、饭店、商场和风景区等场所,不得用于与值班值勤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私车公养,用公款为私车加油、维修或缴纳其他费用;领导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车。在礼品礼金方面,不得使用公款购送各种酒类饮品以及其他节礼等;不得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商业预付卡等;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在其他方面,不得使用公款旅游,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得酒驾、赌博以及嫖娼,不得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等等。
二要坚持学习提醒,层层压实责任。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没有休止符,绝不能有任何“松口气”“歇歇脚”的懈怠心态,必须坚持久久为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拧紧责任担当螺丝,结合近期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本镇(区、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盘点分析,针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突出问题,找出病根、对症下药,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在节日前,各单位要组织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对照主要问题清单,逐一分析、亲自讲解,对所有参会对象进行集中提醒。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要严抓严管,传导压力,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传承中秋节日传统文化中坚持理想情怀、坚守精神坐标、坚定本色初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和反对“四风”。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宣传中心、县内重点网站要对学习提醒情况跟踪采访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过节风气的浓厚氛围。
三要坚持监督检查,强化问责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重点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推动作风建设严到底、不能让。要盯紧盯牢中秋国庆假期,抓主体责任、抓班子、抓主要负责人、抓“关键少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祛邪扶正。要坚持上下一体同频共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督导、检查和调研,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绝不允许敷衍应付、走过场,对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都要严肃追责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