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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基层干部“正三风肃五纪”工作要求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7-10 15:58:58  |  阅读人次: 人次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基层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干部用权为民、干净干事,现提出基层干部“正三风肃五纪”工作要求如下: 

一、“正三风”

一要正不在位、不尽责之风。坚持在岗在位在状态、履职尽责强担当,切实纠正状态不振、态度不好、工作不实、落实不力问题。

二要正不规范、不公平之风。坚持依纪依法、公平公正办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侵害民利问题。

三要正不收敛、不收手之风。坚持廉洁用权、廉洁履职,切实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肃五纪”

一要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对象精准、程序规范、台账健全、数据准确、资金专用、项目达效。

二要肃三资管理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农村“三项制度”、村会计异村任职、农村财务管理“六个统一”模式。

三要肃农村环境工作纪律。坚决做到村庄环境、河道沟塘、道路环境、农田环境长效保洁,实现村容村貌绿化水平、村庄立面、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全面提升。

四要肃维护稳定工作纪律。坚决压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村(居)干部、社区干警“四位一体”包保责任体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五要肃村务公开工作纪律。坚决落实村务公开规定,做到全公开、真公开、实公开和整洁、规范、留痕。

 

                滨海县纪委监委

                 20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