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文艺晚会。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和年货节礼等。
4、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5、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6、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娱乐场所。
9、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
10、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举报电话:0515-84108911,电子信箱:bhlzb@sohu.com)。
中共滨海县纪委
滨海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