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党风廉政新闻宣传
用稿统计的通知
各镇(区)纪(工)委、监察室,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纪工委,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属驻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单位统计2020年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用稿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中央级:《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省级:《新华日报》、《群众》杂志、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扬帆网);
市级:《盐阜大众报》、镜鉴信息网。
二、稿件类型
被采用的稿件必须是反映党风廉政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廉政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取得的相关经验。
三、有关要求
1.请将统计表电子档于12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县纪委宣教室邮箱:bhjwxjs@126.com,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没有稿件的,填写单位后,空表报邮箱。联系电话:84108971
2.《2020年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稿件统计表》在“海晏风清”网站(http://www.bhxjw.gov.cn/)“宣传教育”栏目公布,供各单位下载。
附件:2020年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稿件统计表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 海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