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为了确保实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的目标,近期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认真剖析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和考核,重新定位工作目标,促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
勇于剖析存在问题。该局针对重复信访越级信访较多的问题,认真剖析了原因,主要为部分身处一线的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在,工作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具体表现在:对环境监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往往满足于做一份规范的巡查监管记录,或者发一份整改通知书了之;对环境信访信件,往往满足于偏重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利益诉求,让当事人息访,对排污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忽略继续跟踪解决;对环境违法申诉案件,往往满足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罚一点款了事。因为工作不彻底不到位,导致有些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再度明确工作责任。在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该局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重申了实行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对一线环境监管人员再度定责定位,而且原则上一定三年不变,促使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人员把真正解决环境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确保人人都能履职尽责到位。
重新定位工作目标。这个目标就是以定责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真正得到解决为目标,存在的环境问题不解决,哪怕上访的群众息访了,环境违法案件申诉了,判决了,罚款了,亦或已经采取限期整治措施了,仍然不能视为完成工作任务,促使一线干部始终紧盯解决环境问题这个工作的终极目标不放,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调整督查考核办法。该局近期认真修订了工作考核意见,大幅度提高解决环境问题在考核中的权重,让勇于解决环境问题,善于解决环境问题,定责区域内环境问题解决得多,解决得好的人能得到重奖重用。同时他们明确由局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每个季度列出一批各个区域的环境问题,实行专项跟踪督查,促使存在的环境问题逐步逐一得到有效解决。(王子平)